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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议处理机制(大白话版,明确流程 + 责任边界) 1、 争议受理范围:仅针对系统操作故障、数据录入误差、服务承诺未兑现等与系统使用直接相关的问题;不受理 “录取结果不满意”“填报决策失误”“要求三倍赔偿等不合理索赔”“无书面依据的数据争议” 等情况。 2、 争议反馈渠道:考生 / 家长需通过官方指定渠道反馈(客服电话:13014303989、咨询邮箱:7885260@QQ.com、系统内 “投诉反馈” 模块),反馈时需提供 书面佐证材料(如纸质数据原件照片、系统操作截图、服务协议等),否则不予受理。 3、 反馈时限要求:需在发现争议问题后 7 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;超过时限且无合理理由(如不可抗力)的,视为自动放弃争议处理权利,我方不再受理。 4、 争议处理流程: ◦ 受理阶段:收到反馈后 1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,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受理编号,不符合的说明理由; ◦ 核查阶段:3 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核对、系统日志查询等核查工作,必要时联系考生 / 家长补充材料; ◦ 处理阶段:核查完成后 2 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结果(如数据修正、操作指导、情况说明等),并通过反馈渠道告知; ◦ 复核阶段:若对处理结果有异议,可在 3 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,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,不再重复处理。 5、 责任划分原则: ◦ 因系统技术故障、录入流程失误导致的争议,我方免费提供数据修正、操作协助等解决方案; ◦ 因考生 / 家长未核对数据、虚假录入、操作不当、逾期反馈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争议,责任由考生 / 家长自行承担; ◦ 所有数据相关争议,均以考生提供的书面材料为唯一判定依据,系统数据仅作为辅助参考。 6、 特殊说明:若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,双方可向公司所在地(河北省保定市)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或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,通过合法途径解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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